霍邱商标注册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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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商标注册可以撤回吗?

作者:六安鼎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1 08:21:53

专利海关备案指的是什么?专利海关备案是指专利权利人为取得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护的专利向海关进行申请备案的手续。专利海关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①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③专利证书复印件提醒:A: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B: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C: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④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

2、选择提交的文件①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②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③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④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想到就是高档的香水和时装的代名词,如果你也先在这个时尚的国度里售卖自己的产品,你就需要进行六安商标注册,欧洲其他国际的商标和商标比起来,商标强在哪里呢?商标注册好处:

1、更有利于商标宣传是欧洲西部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之一!其中巴黎作为世界时尚之都,商标之都,作为世界消费的中心,走出了一大批世界著名的时装、化妆品、红酒、箱包等商标!浪漫的人也带动了诸如旅游,婚礼等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2、更有利于贸易往来国内与的贸易,可以预防第三人抢注,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带来的损失是无可弥补的。即便是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解决,也会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及时间,得不偿失。

3、保护在内地具有一定名气的商标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往来越来越紧密,为了杜绝辛苦创立起来的商标被别人冒用,搭便车的行为,应及时注册保护。

商标注册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法不保护未注册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不受保护。与美国商标制度不同的是,未经注册的商标上也存在商标权,但是根据法和欧盟法,只有在商标局注册了的商标才会得到保护。除非是在非常具体的和特殊的情况下,否则仅仅使用商标并不产生商标权。

2、审查人员不会检索优先权商标局和欧共体商标局不会进行优先权检索。他们只能拒绝注册存在以下问题的商标:1)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2)包含可能会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特征产生误解的词;3)复制或模仿已受保护的商标;4)包含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道德准则的词语。

3、实际使用要求与美国不同的是,商标使用并不是商标注册以及注册后的前几年持续有效的先决条件。然而,如果商标所有人无法证明其在商标注册后的5年内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了该注册商标,经任何利益相关方请求后,已注册商标可能会因未实际使用而被地区法院撤销。

4、一般不考虑侵权人是否诚信在,商标侵权行为既可构成民事侵权也可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商标侵权诉讼可以由刑事法庭或者民事法庭审查。多数情况下,商标权人会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而二者主要的区别在于,诚实信用在刑事法庭是一个有效的辩护但在民事法庭则不得作为支持主张的理由。

5、扣押假冒伪劣产品在法院审判前,很难发现有利于原告的证据。然而,侵权扣押(扣押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成为案件诉讼程序启动之前搜集侵权证据的强有力工具。

提高商标成功率要稍微懂得一些商标法,下面就跟六安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商标起名:我们要规避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作为商标名称的元素,不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等禁止性,名字要有显著性。

2、商标查询:对商标名字做一个全方位的查询,一旦发现有近似或者相似的名字及时对商标名字做调整。

3、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组合商标如果其中一方面无法通过审核那么就会被驳回,这个时候如果分开注册的话,就拥有两个机会,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4、监控商标流程:密切关注商标状态,有驳回或异议时根据需要及时采用救济程序驳回复审或异议答辩,后期的跟踪能帮企业抓住挽回的一线生机。

商标注册有优先权这么一说,越早注册越有优势,如果您要注册的商标与其他的人比较近似,谁的资料先到商标局谁就更有权先注册这个商标,后者很可能不能注册这个商标,对于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方法,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您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或者对别人的商标有异议的时候,您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个人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应当在申请中列明六安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以上内容于2018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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