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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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作者:六安鼎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29 08:26:54

六安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商标注册者而言,商标注册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知识,加上没有办理经验,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时对基本的商标注册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清楚,更别说商标驳回、商标驳回复审等专业名词了。代办商标注册多年,熟知知识产权办理事宜。小编现在就为您详细讲解何为六安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及商标驳回复审后该怎么办等问题。   

一、何为商标驳回复审?   所谓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被驳回,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该商标进行复审。   

二、为什么商标复审会被驳回?   由于我国众多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越来越强,因此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与在先申请过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是指没有显著性,容易误导公众的商标。如:商标是通用名称、夸张性宣传、县级以上行政地名、仅表示功能、仅有原材料等情况。这些都是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因素。作为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对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也有很深的了解,在代理多家企业商标注册案件中,也仔细分析并归类商标驳回复审的原因,并成功帮助多个商标注册者下成功拿下商标。

三、如何解决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一)提起行政诉讼   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起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来争取商标权,如果是对判决有所怀疑和不满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重新注册商标   

1、对于是否需要重新注册商标,这就需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被驳回的商标已经投入使用,一旦注册不成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的,那么通过诉讼去争取权利就很有必要。   

2、如果该注册商标还仅仅在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实际的使用的话,小编觉得可以选择从新设计新的商标进行注册,以避免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诉讼。   

3、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一般情况下,如果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很多商标注册者会选择放弃,尤其是在收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时候,一看复审失败,心想肯定注册失败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商标还是有希望注册成功的。因为商标驳回复审失败并不代表给商标标上了“死刑”,申请人依然可以选择通过商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正是由于代理有限公司积极行使商标行政诉讼这个武器,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为广大商标注册者争取到了权利。

在我们客服人员接待来访客服咨询的过程,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专业商标注册公司商标转让顾问经理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申请步骤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      

商标转让顾问经理: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首先我们要准备申请书和商标转让相关材料,申请书可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委托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提供。下面由代理为您介绍一下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一、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申请   

(一)准备申请书件   商标转让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商标转让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转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商标转让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商标转让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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