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商标注册有哪些误区?

咨询热线:17732605906

六安鼎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NEWS DISPANY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六安商标注册有哪些误区?

六安商标注册有哪些误区?

作者:六安鼎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9 08:26:28

商标注册不是一帆风顺的,想要注册一个好的商标。不仅在商标注册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商标注册之中也是不能有半点儿松懈,委托了代理机构还好,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人更是要万事小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说明一下六安商标注册有哪些误区?  

1、商标先使用然后再进行注册 对于先使用简单说也是不注册商标,但是用该商标名义使用,这样的话其实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万一遇到特殊情况,那么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使用注册中商标的风险同样是非常大的,什么叫未注册成功商标,也是tm未打r的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是也是在商标能可以注册下来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万一注册不下来,那么同样的会产生之前的问题,因为比较商标注册成功机率非常的低,所以我们提醒公司注册中商标要慎用。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能为自己独占使用的注册商标,将来一旦遇到他人不正当竞争行为,将使自己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  

2、注册一个商标并非所有的产品都能使用 商标是有类别之分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不同的类别适用的产品不同。商标法规定: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意思就是说,不可以将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商标类别之上,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商标使用范围,很容易就会造成商标权的丢失。 

3、商标只考虑经营的需要 非常多人以为注册商标注册一个就够了,事实上不是的,商标注册不能只考虑经营的需要,注册商标之前就要知道一个公司商标该如何进行布局设计,发挥商标最大的保护价值。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其实包含的东西比较复杂,误区也比较的多,随着注册量的日益增加,商标注册成功机率会越来越低下,那么我们能做的是,把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全部规避掉,尽可能的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公司注册的类型都有哪些?据了解很多想要开始创业的朋友在注册公司的第一步就开始出现了疑问,这么多公司的类型到底应该注册一个什么样的公司呢?下面小编帮大家总结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和大家一起先来了解一下公司的类型都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合伙企业六种,但是注册的时候也并不是想注册什么就注册什么的,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来了解一下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都有什么?1、首先要有公司的章程、公司名字和有1到50个股东出资成立。并且对于注册资本也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是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完,如果是以科技开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还有就是以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注册非公司企业法人,也需要有公司的章程以及办公的地址。另外对于注册资本也有一定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还需要有自己的财务制度,自负盈亏,以及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个体工商户:国家规定,只要是有经营能力的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可以申请 个体工商户。并且申请人必须有资金、技术、经营能力以及最重要的经营场地等才可以。

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想要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满足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并且其中一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且必须要经过政府审批才可。2、公司的发起人,必须规定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并且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五、私营合伙企业:注册私营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书面的合伙协议,并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六、私营独资企业:和上面的其他形式一样,私营独资企业也需要有企业名称、出资、虫也人员以及经营场所,并且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

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被抢注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吗?对商标被他人抢注,只要能证明使用人在注册人申请注册前已经开始使用商标并且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标在抢注人提出申请注册的时候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他人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那么,还能继续使用被抢注的商标。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申请注册,可在初审公告异议期凭相关证据提出异议,阻止注册人进行注册。

2、如果已经抢注成功,则可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

3、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则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版权所有:六安鼎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